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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郡是三國時期孫吳政權設置的一個郡。根據史料記載,東安郡成立于三國吳黃武五年(226年),由丹陽市、會稽郡、吳三郡的部分地區分割而成,隸屬于揚州市。東安郡的成立目的是為了應對當時的山民叛亂問題。黃武七年(228年),東安郡被廢除,其轄區重新劃歸原三郡。東安郡的治所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其轄區大致相當于今天的浙江省西北部山區。全琮是東安郡唯一的太守,他在黃武五年(226年)被任命,直至黃武七年(228年)郡廢止時結束任職。
行政區劃
東安郡的轄域包括了當時吳郡的富春、建德市、桐廬縣、新昌縣、新城、錢唐、臨水七縣,丹陽郡的于潛一縣,會稽郡的新安、太末兩縣。這些地區主要位于新安江流域一帶。
歷史影響
東安郡雖然存在時間較短,但在當時具有一定的軍事意義。唐朝時期,杜稜在東安地區筑城,城墻和城河的遺址至今在新登鎮仍有所保留。杜稜在干符二年(875年)任東安都將,大順二年(891年)應錢镠之命筑造東安城以防御外侵。這段歷史在當地留下了深刻的印記,使得“東安”成為新登人的一種自豪標識,直至民國時期,許多人仍然喜歡將自己的祖籍稱為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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