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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專利法的配套法規(guī),國務院以前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但是,依照《立法法》規(guī)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的名稱一般應叫做“條例”,因而“細則”的叫法就不規(guī)范了。現(xiàn)在,國務院打算利用修訂“細則”的機會,把“細則”的名稱改為“條例”,以后將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而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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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專利法的配套法規(guī),國務院以前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但是,依照《立法法》規(guī)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的名稱一般應叫做“條例”,因而“細則”的叫法就不規(guī)范了。現(xiàn)在,國務院打算利用修訂“細則”的機會,把“細則”的名稱改為“條例”,以后將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而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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