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1962年5月29日—2003年11月13日),祖籍山西大同,曾任河北省國稅局局長。
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真經濟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人物經歷
李真在擔任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副主任,河北省國稅局副局長、局長期間,先后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868.04萬元(以下未標明幣種的均為人民幣)、禮金48萬元,非法占有公私財物19.95萬元,收受450余件貴重物品,價值115.1萬元。以上共計人民幣1051.09萬元。
從1995年至1999年初,李真通過幫助北京三威電子有限公司經理王某承攬工程,共收受王某賄賂305萬元。1992年底,李真通過原中國東方租賃公司河北辦事處(簡稱東租冀辦)主任張某幫助吳慶伍(現在押)從東租冀辦借款2000萬元(后吳將此款據為己有),事后,李真收受吳慶伍15萬美元和10萬元。1994年4月,李真通過給秦某借款、承攬工程等,收受秦某50萬元和價值100萬元的一套住房。1994年下半年到2000年初,李真還利用職務之便,先后通過幫助他人提職、調動工作、承攬工程項目、貸款、批煙等,收受多人賄賂,計10.9萬美元、122.94萬元等。
李真還利用職務之便干預司法活動,收受他人賄賂。1993年底,東租冀辦張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檢察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為感謝李真,張某于同年2月匯款62萬元到李真提供的帳戶,后李真用此款購買一輛凌志400型轎車。1995年,李真將車賣掉,得款60萬元。
李真還大肆收受禮金和各種貴重物品。1994年至1998年下半年,李真先后收受張家口煙廠原廠長李國庭5萬美元、石家莊市原市長張二辰305萬元和1萬港元,臺商韓某1萬港元及邯鄲國稅局原局長邢金書1萬元。張鐵橋幫助李真辦理過化名“韓敘”的長城卡,用此卡李真先后消費了99000元。1994年4月,李真將秦某讓其轉交給張某的10萬元據為己有。從李真家中和辦公室共查獲別人送的各類金銀玉器工藝品、手表、相機、古玩字畫、高檔衣物等貴重物品455件總價值115.1萬余元。
犯罪事實
經查實,李真在擔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副主任、省國稅局副局長、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接受他人的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676萬余元、美元16萬余元。李真還伙同他人共同侵吞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河北省辦事處人民幣1872萬元及秦皇島中興電子有限公司股份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人民幣2967萬余元。
判決依據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以受賄論處。
依法判處
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真經濟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3年11月13日早上7點40分,河北省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內,李真的家人被分別安排與李真見了面。8點10分,在向李真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裁定書后,開始驗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參考資料 >
“河北第一秘”李真起家內幕:33歲走上正廳級.新浪網.2023-12-16
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李真今天上午被執行死刑.北方網.2023-12-16
“河北第一秘”李真簡歷:33歲正廳 靈位牌不敢寫名字.閩南網.2023-12-16
河北媒體披露“河北第一秘”李真案偵破始末.北方網.2024-07-29
河北巨貪李真伏法重大內幕曝光.大眾網.202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