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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曾任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市管理局黨委書記(副廳級)、代理局長。
2014年9月25日,李俊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2015年1月,依法對李俊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
人物簡歷
李俊,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管理局黨委書記(副廳級)、代理局長。
人物事件
立案偵查
根據(jù)中央第八巡視組移交問題的線索,經(jīng)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大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于2014年9月25日對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管理局黨委書記(副廳級)、代理局長李俊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
依法逮捕
2015年1月,經(jīng)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黑龍江省大慶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市管理局原黨委書記李俊(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
提起公訴
2015年7月,大慶市人民檢察院以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管理局原黨委書記李俊構成受賄罪,向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