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1949年5月7日,紹興解放,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紹興市軍事管制委員會。7月,以山東渤海四分區南下干部組建浙東軍區第十軍分區。司令員楊信,張雨帆兼政委。
簡介
下轄蕭山、紹興、會稽、諸暨、上虞、嵊縣、新昌7個縣大隊。8月底,陸軍第一○四師兼浙江第十軍分區,原第十軍分區機構撤銷,司令員方明勝,政委仍由張雨帆兼。駐北海橋直街87號。下轄第三一○團、三一一團、三一二團、第十警備團和各縣縣大隊,總兵力約7500人。1951年4月,第一○四師番號撤銷。8月,第十軍分區改稱為紹興軍分區,機關編有司令部、政治部、干部管理部、后方勤務處、軍法處等。下轄第十警備團、新訓第十五、十六團,以及蕭山、紹興、諸暨、上虞、嵊縣、新昌縣人武部和獨立營。1952年6月25日,紹興軍分區撤銷,其機構改編為浙江省公安總隊,納入華東公安軍建制。各縣武裝隨縣行政區劃的變動分別改屬杭州、金華、寧波軍分區領導。
1964年11月,從寧波市、溫州市、臺州軍分區抽調干部,重建紹興軍分區。司令員李文閣。駐鐵甲營1號。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后勤處。下轄紹興市、諸暨市、上虞區、縣、新昌縣5個縣人民武裝部。1966年10月,軍分區組建獨立連。同時,各縣公安隊改編為縣中隊,歸人武部建制。1976年4月至1979年8月,浙江省軍區獨立第六團(獨立第二師第七團改編),劃屬紹興軍分區建制。1982年12月,獨立連撤銷。1985年3月,再次精簡整編,裁減人員。
紹興軍分區是在浙江省軍區直接領導下從事紹興地區軍事工作的軍事機構。基本職能是負責地方武裝、預備役、動員征集等工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