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學院圖書館由三館匯合而成,其前身有1952年建校的南京機械高等??茖W校圖書館、1954年建校的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圖書館、1984年建校的南京工業(yè)學校圖書館。2006年8月南京工程學院從南京市鼓樓區(qū)整體搬遷至江寧科學園大學城新校區(qū)。2005年1月,省教育廳批準學院建設新的圖書信息中心項目,2008年4月新校區(qū)圖書館建成。南京工程學院圖書館整體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圖書館的服務功能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館舍簡介
南京工程學院是江蘇省省屬本科院校,坐落在素有“六朝古都”“博愛之都”美譽的歷史文化名城——南京市,地處著名的風景名勝區(qū)方山的北麓。學校前身可追溯到創(chuàng)建于1915年的同濟大學附設高級工業(yè)學校和1946年的江蘇省立蘇州高級工業(yè)學校。2000年10月由南京機械高等??茖W校和南京電力高等??茖W校合并成立南京工程學院,2001年10月南京工業(yè)學校并入南京工程學院。邵逸夫先生以拳拳愛國之心、熱心社會公益、贊助祖國教育事業(yè)、莘莘學子獲益良多。為銘記逸夫先生之精神,激勵廣大師生努力工作、勤奮學習,報效祖國,故以逸夫命名此中心,即文博苑·逸夫圖書信息中心。
圖書館現(xiàn)有館舍面積31176.5平方米,總閱覽座位2500多席,累計館藏紙質文獻127.47萬冊,中文現(xiàn)刊1200多種,外文現(xiàn)刊70多種,中外文電子圖書63萬種,中西文全文電子期刊2萬余種,各類數據庫21個。館藏文獻以工科為主,兼及人文社科、管理、藝術學科等,形成了以機械、材料、電子、自動化、計算機、電力、通信、建筑、車輛、經濟、藝術與設計為主的館藏特色。每周開館時間達84小時以上,主要閱覽室從早上8:00時連續(xù)開放至晚間22:00時,年入館讀者約100萬人次。圖書館公共閱覽區(qū)為讀者提供網絡連接端口和用于查詢的計算機終端,圖書館公共區(qū)域可通過無線方式接入網絡,讀者可以方便地查詢館藏信息、使用各類專業(yè)數據庫等。圖書館每天24小時不間斷地提供網絡信息服務,學校師生可以通過校園網上任意客戶端自由訪問各種數據庫資源或自行預約和續(xù)借圖書。
圖書館設有文獻資源建設部、信息技術部、讀者服務部、辦公室等4個部門?,F(xiàn)有在職職工51人,其中正高職稱1人,副高職稱7人,中級職稱19人,具有碩士學歷以上研究生5人。全體館員本著“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努力為讀者營造文明、有序、舒適、開放的學習和信息利用環(huán)境,為南京工程學院的教學和科學研究提供強有力的文獻信息服務保障。
南京工程學院圖書館正朝著建設“有特色、開放式、數字化、高水平的工程應用型大學圖書館”目標不斷開拓,努力向前。
開放時間
南京工程學院圖書館 讀者自修室 一樓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
科技圖書借閱Ⅰ、Ⅱ室 二樓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00~16:00
社科圖書借閱Ⅰ、Ⅱ室 三樓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00~16:00
藝術書刊借閱室 三樓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00~16:00
報刊閱覽室 四樓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00~16:00
電子閱覽室、多媒體閱覽室 五樓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
基本書庫 一樓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教工閱覽室、樣本書庫、外文書庫 四樓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工具書閱覽室 五樓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信息咨詢室 四樓 8:00~11:30 13:00~16:30
信息技術部 四樓 8:00~11:30 13:00~16:30
文獻資源建設部 一樓 8:00~11:30 13:00~16:30
辦公室 五樓 8:00~11:30 13:00~16:30
部門設置
辦公室:協(xié)助館長處理和協(xié)調圖書館日常事務和各部門業(yè)務。
資源建設部:負責圖書館及學校各院系圖書室中外文書刊的采訪、分類、編目及典藏等各項工作。
讀者服務部:主要提供中外文圖書的外借服務,以及中文保存本圖書和中外文工具書的閱覽服務。行使藏書組織與管理、新書宣傳與報導、圖書參考咨詢、聯(lián)機書目查詢、江蘇省高校通用借書證辦理等多項職能。
信息技術部:負責圖書館計算機網絡與系統(tǒng)管理與維護和與數字化服務有關的平臺建設、維護和部分數據加工。信息咨詢室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各類信息用戶的要求,向用戶提供高質量信息服務為主要工作方向。
館舍分布
一 樓 101 基本書庫 106 學生管理委員會
107 教工之家
108 讀者服務部
109-112 文獻資源建設部
116 會議室
117 學生自修室
二 樓 201 科技圖書借閱Ⅰ室
202 科技圖書借閱Ⅱ室
203 學術報告廳
三 樓 302 社科圖書借閱Ⅰ室
303 藝術書刊借閱室
305 社科圖書借閱Ⅱ室
四 樓 401 信息咨詢室
402 樣本書庫(外文書庫、教工閱覽室)
403 中心機房
405 信息技術部
406 報刊閱覽室
五 樓 501-502 辦公室
503 副館長室
505 書記室
506 館長室
508 特藏書庫
509 信息檢索教室
510 多媒體閱覽室
511 電子閱覽室
館舍資源
中文數據庫
CNKI中國知網
維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數據庫
超星圖書館
書生之家數字圖書館
中國報紙資源全文數據庫
方正Apabi電子圖書 外文數據庫
外文文獻數據庫(ENPS)(萬方數據股份有限公司)
EBSCOhost學術期刊、商業(yè)資源文摘及全文數據庫
Spring LINK
CALIS 西文期刊篇名目次數據庫
國道數據專題數據庫
借閱規(guī)則
新校區(qū)臨時館新增近3萬冊圖書 1.讀者可憑本人借書證在圖書館借還圖書;不可代借、冒借,違者一律扣證,并由證件所有者本人前來借書處領取。圖書館實行開架借閱;總服務臺負責辦理借還手續(xù)。 2.讀者辦理借書手續(xù)時,請先出示本人借書證交工作人員確認;也請及時確認書刊借還狀態(tài)。所借圖書在寒暑假內到達借閱期限者,可在假期結束后的7日內歸還,不作過期處理。
3.學生在外出實習期間(實習前以班級為單位憑院系證明,到圖書館辦理延期手續(xù))到期的圖書應在實習結束返校后的7日內歸還,不作過期處理。
4.續(xù)借:如果讀者無法按期看完所借的圖書,可以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借手續(xù)。每冊圖書只能續(xù)借1次。但不得現(xiàn)還現(xiàn)借或在現(xiàn)場轉借他人。續(xù)借手續(xù)應在圖書借閱到期之前的7日內辦理;續(xù)借期自首次借書的到期之日算起;每次續(xù)借期限為30天。讀者可在圖書館二樓總服務臺或網頁上通過自助方式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5.預約:讀者所需的圖書可借復本如已全部借出,則可在借書處或通過圖書館主頁以自助方式辦理預約借書手續(xù),并應從次日起通過網上查詢系統(tǒng)查看預約的圖書有無到館。預約圖書到館后,讀者應親自并及時到借書處辦理借閱手續(xù)。預約圖書的保留期限為7天。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圖書借閱、續(xù)借、預約等服務將終止提供,待相關問題解決后讀者權限方可恢復: (1) 所借圖書已超期。 (2) 欠款超過限額。(3) 其它違章。
證籍管理
(一)新證辦理
1. 本專科生:
(1)圖書館讀者服務部根據學校教務處提供的入學報到新生名單,統(tǒng)一制作借書證。
(2)各系部與圖書館聯(lián)系進行新生入學教育。
(3)每位新生需提供1張1寸照片,以班級為單位,由圖書館辦證處辦理借書證,領證后每位新生需上機通過新生入學教育考核激活證件,方可使用。
2. 教職工:
憑人事處進校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帶本人1張1寸近照,到圖書館辦證處辦理借書證。
(二)退證
凡因畢業(yè)、進修結業(yè)、休學、出國、調動等原因離校者,均應到圖書館還清所借書刊,退還借書證,作為離校手續(xù)之一。證件遺失者,每證需繳款5元。
(三)掛失/解掛/補證
掛失:不慎遺失借書證,首先應立即到圖書館總服務臺辦理掛失手續(xù),以避免圖書被他人用您的借書證冒名借出,使您的利益受到損失。
解掛:如被掛失后的借書證又重新找回,且若尚未補辦新證,可憑本人工作證或學生證到圖書館辦證處辦理解除掛失手續(xù),原證可繼續(xù)使用;若已補辦過新證,原證自動作廢,不再繼續(xù)使用。
補證:若掛失2周后,仍未找到證件,可到圖書館辦證處補辦新的借書證,需提供近照1張,材料費5元。
(四)換證
如不慎損壞借書證,需及時到圖書館總服務臺辦證處以舊證換新證。
(五)借書證延期
教職工的借書證如到期,請到圖書館辦證處確認所借的圖書并全部還清后,方可繼續(xù)辦理證件延期手續(xù)。
(六)通用借書證
辦證對象:通用借書證是指“江蘇省高等學校圖書館通用借書證”,可在省內所有高校圖書館通用。辦證的對象為學校教師。
辦證時間:每年5月和11月各辦證一次,有效期為一年。
辦證地點:圖書館二樓總服務臺辦證處。
辦證費用:每證需交1張1寸照片,15元工本費,100元押金。
權限:每證限借圖書4冊,借閱期限參照各圖書館的借閱規(guī)則。通用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借書時須同時出示本人工作證或身份證。所借圖書必須登記到借書證上。持證者如有違章均執(zhí)行被借館的處罰規(guī)定。通用借書證要妥善保管,一旦遺失,應及時到圖書館掛失,并通報江蘇省各館。遺失產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入館須知
1. 讀者憑本人借書證經過門禁系統(tǒng)驗證后入館。外單位人員聯(lián)系工作時應向門衛(wèi)出示證件、說明來意,經同意并登記后方可入館。嚴禁使用他人證件入館,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扣留,由證件所有者前來領取。
2. 講究文明禮貌,遵守社會公德;儀表應整潔大方,著背心、穿拖鞋者請勿入館。
3. 入館后應保持安靜,將手機設為振動狀態(tài)。接打手機請到室外,以免影響他人學習。
4. 請讀者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
5. 講究公共衛(wèi)生,保持環(huán)境整潔;不亂扔紙屑雜物及吃過的口香糖,不在公共物品或設施上亂涂亂畫;請在指定區(qū)域內飲食或喝有色飲料。
6. 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館,嚴禁在館內吸煙、使用明火。請勿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
7. 文明使用館藏文獻資源和便利設施,不在書刊、家具、設備等處隨意寫畫;查找文獻時應輕取輕放,不弄亂架位;一次取用文獻不超過兩冊;閱覽完畢請將文獻放到就近的書車上;遵守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計算機及音像設備。
8. 舉止文明,謙讓互助。請勿用私人物品占用閱覽座位;離開座位20分鐘以上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工作人員有權將座位上的私人物品收放在前臺,等待讀者前來認領。
9. 出入通道如監(jiān)測儀器鳴叫,請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檢查。遇到困難或有其它問題時請及時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尋求幫助。
10. 以下行為屬于嚴重違規(guī);除記錄嚴重違規(guī)一次外,暫停當事人入館30天,并責成其作出深刻檢查。態(tài)度惡劣者,通報其所在院系直至送交學校保衛(wèi)處處理:
(1)恣意破壞館內公共設施和環(huán)境,情節(jié)惡劣者。
(2)將自己的借書證轉借給校外讀者或盜(拾)用他人借書證冒借圖書并將圖書據為己有者。
(3)將館藏文獻扔出館外、在書刊上撕頁或“開天窗”、損毀文獻中的磁性材料者。
(4)未按規(guī)定辦理借閱手續(xù)擅自將館藏文獻或設施攜帶出館兩次及以上者。
11. 入館后應服從工作人員按章管理。不承認或不準備遵守本“入館須知”者謝絕入館。
規(guī)章制度
為了加強圖書館管理,指導讀者正確地利用圖書館資源和切實履行義務,規(guī)范工作人員在處理違章事件中的行為,特制定本規(guī)則:
第一條 竊書情況一經查實,當事人須作書面檢查;暫停借書權限三個月;處以圖書原價10-20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注銷當事人的借書權限,通報其所在單位、保衛(wèi)處和學生處,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二條 凡未辦理借閱手續(xù),私自攜帶書刊離開圖書館者(以圖書館門禁系統(tǒng)處檢測設備報警并經查實為準),均視為嚴重違章。具體處理辦法如下:
1.第一次私自攜帶書刊離開圖書館者,由圖書館讀者服務部負責人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責成其作書面檢查,并須經由其所在院系輔導員簽字;記錄嚴重違規(guī)一次;凍結其借閱權限30天。
2.第二次再犯者,本館一律視為竊書處理。
第三條 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資料逾期占用費:圖書每冊每日0.10元。
第四條 發(fā)現(xiàn)圖書可能遺失時,讀者應積極尋找。圖書遺失無處查找時,讀者可以自購同一品種、同一版次的圖書抵賠,并須支付5元加工費。
第五條 遺失圖書且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同種、同版圖書的,按以下標準處理:
單冊圖書:
(1)5年內出版者——圖書價×3倍;
(2)5-10年內出版者——圖書價×5倍;
(3)10-20年內出版者——圖書價×10倍;
(4)出版年超過20年者——圖書價×20倍;
多卷書:
遺失成套多卷本中的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后當事人不得索取其它卷冊。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
賠款后讀者又找回原書的,憑賠書收據,所賠款項可以如數退還本人,從賠款之日起計算過期罰款。如有超過應還日期仍不還書也不辦理賠償手續(xù)者,按逾期處理。
第六條 使用他人借書證或將借書證借給他人使用者,一經發(fā)現(xiàn),若為初犯,將對出借及借用借書證的雙方均凍結借閱權限15天;各自記錄違章一次;責成當事人雙方作書面檢查。再犯者,對出借及借用借書證的雙方均凍結借閱權限30天,并通報其所在院、系給予嚴肅批評。
第七條 讀者遺失借書證后,應到圖書館借書處及時辦理證件掛失手續(xù)。重新補辦新的借書證。讀者掛失前被借出的圖書其責任由借書證遺失者承擔。
第八條 對批劃、涂改、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賠罰5-20元;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書刊資料的原價格賠償。對批劃、涂改、污損善本文獻者,按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第九條 對割頁、撕扯圖書條碼和磁針等嚴重損壞書刊資料者須賠償原書;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個月)無法賠償原書,按書刊資料原價格的3-5倍賠罰。
第十條 對濫用本館電子資源者,一經查實,圖書館將協(xié)助學校有關部門進行追查,并作如下處理:
1.通知違規(guī)者所在單位領導,并在圖書館的電子公告欄等處通報批評。
2.停止違規(guī)者借書權限六個月。
3.對情節(jié)嚴重者,注銷當事人的借書權限,并報請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4.因違規(guī)使用電子資源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第十一條 在館內公共區(qū)域禁止吸煙。
第十二條 對以下違章且不服從管理者,若為初犯,將凍結其借閱權限15天,并記錄違章一次;再犯者,凍結借閱權限30天,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1.通過公共查詢檢索用機上校園外網或造成檢索用機不能正常使用。
2.搶占閱覽座位。
3.館內吐痰;亂扔雜物;損壞公物;在非指定區(qū)域內吃零食者。
4.亂扔圖書,不按規(guī)定取書和肆意弄亂書架者。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