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統計行政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專門從事統計工作的國家機構,其職能包括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調查、統計分析以及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等。
主要職責
國家統計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責
- 制定并組織實施統計調查計劃,指導和監督統計工作;- 組織開展統計調查活動,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對社會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實施統計監督;- 管理和規范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表格和統計標準;- 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并采取相應的獎勵和懲罰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統計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責
- 領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劃內的統計工作;- 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工作人員;- 負責轄區內統計調查、數據分析等工作。
鄉鎮統計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責
- 設置專職或兼職統計員,負責轄區內的統計工作;- 協調和管理基層統計事務,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