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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采資源是水文地質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指的是在一定的時間內,通過合理的技術經濟手段,從含水層中可以開采出的地下水水量。這一概念通常被用來評估區域性地下水的可開發利用資源。
定義
開采資源,也被稱為可采資源或可開采量,是指在特定的開采周期內,采用科學可行的技術經濟方法,從地下含水層中能夠提取的水資源總量。這些資源包括了地下水的自然儲量、開采過程中補充的水量、可利用的地下水存儲量以及人工增補的水量。開采資源的概念對于制定區域水土資源開發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具有重要意義。
應用
開采資源作為衡量地下水可開發利用程度的關鍵指標,廣泛應用于區域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設等領域。通過對開采資源的評估,可以確定區域內地下水的可持續利用水平,從而指導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保護。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gov.2024-10-26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zwfw.2024-10-26
開采方式.baijiahao.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