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勝(1772——1837年)字誠齋,號心一,廣西馬平縣(今廣西柳州市)人。自小魁梧剽悍,孔武有力,能彎十二石硬弓,多謀略。19歲棄學從戎,先后參加剿辦湖南苗疆之役、川楚白蓮教之役,以戰功賜號“瑚爾察圖巴圖魯”,封云騎尉世職。歷官維西協副將、湖南永州鎮、廣東省南韶連鎮總兵,至廣東陸路提督,授建威將軍。
正文
愛新覺羅·旻寧十四年(1834),英國首任駐廣州市領事(時稱商務監督)律勞卑從澳門到廣州赴任。根據清朝律令,外國人從澳門進廣州,須向澳門地方官員申請護照,一切行動由行商(清朝負責辦理外貿業務的中介機構)約束照管。但律勞卑不領牌照,信函不經行商轉遞,且以“平行款式”向兩廣總督盧坤投遞書信,最終引發外交沖突。兩廣總督盧坤命令停止對英貿易,同時命令封閉商館,斷絕供應。律勞卑決定動用武力威脅中國恢復通商。
由于水師提督李增階阻敵不力,入侵英軍一路轟擊虎門各炮臺,強行駛入內河黃埔區。
危急關頭,時任廣東省陸路提督的曾勝提出用載滿石塊的大船沉入海口市河底,斷敵退路,然后火攻敵船的計策得到朝廷采納,并派他親率廣東水陸清軍迎敵。是役,曾勝領軍嚴陣以待,律勞卑見形勢不妙,只好“悚懼聽令”,狼狽撤出軍艦。曾勝以妙計退敵,給了英國侵略者沉重的打擊。敵酋律勞卑因此而悲憤交加,一病不起,之后不久即死于澳門。
三年后,六十五歲的曾勝于任上去世,朝廷賜其祭葬,追謚“勤勇”。
“律勞卑事件”的結局,西方史著一般將其稱為“律勞卑之敗”(Napier'sfizzle)。此后直至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中英關系都深受這一結局的影響。愛新覺羅·旻寧十九年(1839),林則徐主持了震驚世界的虎門銷煙,次年女王陛下政府發動鴉片戰爭,中國近代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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