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羅杰斯·希爾勒(John Rogers Searle),1932年7月31日出生于美國丹佛,是一位哲學家,曾任教于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他在語言哲學、心靈哲學和社會哲學做出了重要貢獻。希爾勒主要研究語言的“目的性”。他發現了一個目的現象的特性并稱之為“適合方向”。他還提出了一個稱為“背景”的技術概念。這個概念引起了一些哲學探討。
人物經歷
約翰·羅杰斯·希爾勒(John Rogers Searle,1932年7月31日出生于美國丹佛),哲學教授。
希爾勒在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開始了他的大學教育,他是“學生反對約瑟夫·麥卡錫”的秘書。大三時,他成為牛津大學的羅德學者,在牛津大學獲得了所有大學學位,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并在那里擔任了他的第一個教職。后來,在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他成為第一位加入 1964-1965 年言論自由運動的終身教授。在 1980 年代后期,希爾勒挑戰了伯克利 1980 年租金穩定條例的限制。在1990年加州最高法院的“塞爾裁決”之后,伯克利改變了其租金控制政策,導致1991年至1994年間租金大幅上漲。
2000年,希爾勒獲得了Jean Nicod獎;2004年,國家人文獎章;2006年,心智與大腦獎。2010年,他當選為美國哲學學會會員。希爾勒于 2014 年退休,但他一直教書到 2016 年。2019年6月,名譽頭銜被撤銷。
希爾勒主要研究語言的“目的性”。他不同意“強人工智能”的提法,認為感知出現于一個生物整個物理特性,人的意識是有目的性的,而電腦沒有目的性,因此電腦沒有意識。
他發現了一個目的現象的特性并稱之為“適合方向”。比如某人看到一朵花,他的意識狀態就適合了外部世界的狀態。這個過程的適合方向是從意識向世界。但假如他伸手去采這朵花的話,那么他就要使的外部世界的狀態適合他的意識狀態。因此這時的適合方向是從世界向意識。他還提出了一個稱為“背景”的技術概念。這個概念引起了一些哲學探討。簡而言之“背景”是一個目的性的行動的周圍環境,其中包括行動者對世界的認識以及別人對他的目的的了解和認識。
個人生活
希爾勒的父親是一名電氣工程師,受雇于 AT&T 公司;他的母親海絲特·貝克·塞爾(Hester Beck Searle)是一名醫生。
五論點
希爾勒從理論上證明了一個社會環境中的集體目的性。提出五個論點:
1、集體目的性的活動是存在的,它與不是個人目的性活動的總和不是一回事。
2、集體目的不能被簡化為個人目的。
3、上述兩個論點有兩個限制:
a. 一個社會只是由其個人組成的,一個社會沒有獨立的團體意識或團體知覺。
b. 個人或團體的目的性與個人信仰的真實性無關。
為了滿足這些論點,他發明了一種描寫集體目的性的方式來將集體目的性與個人目的性聯系起來,而同時又將兩者區分開來。其結果是個人目的性可以構成集體目的性。要構成一個集體目的性,一個人必須知道別人可以參加他的目的性。
4、集體目的性的前提是對他人作為社會成員的一個背景了解:他人能夠參加集體運動。
5、目的性理論加上上述的背景可以解釋集體目的性。
希爾勒將他對目的性的分析運用到社會構造上。他的興趣在于我們這個世界的一定方面是怎樣成為利用這些方面人共同的目的性的。比如一張五元錢的紙幣只是憑集體目的性才成為一張五元錢的紙幣的[缺乏這個集體目的性,比如在另一個國家(地區)中,這張紙幣僅是一張印有花紋的紙而已]。只有因為社會中所有的人都認為它值五元錢,它才能夠完成它的貿易作用。這與政府是否支持它的價值無關(假如大家都不信任它的價值,那么即使政府強制,它依然不會獲得它的價值,這是為什么會出現黑市價的原因)。這樣的社會構造充斥著我們的生活。我們使用的語言、我們對我們私有財產的擁有以及我們與其他人之間的關系都根本地建立在這樣的目的性上。
他對社會構造的研究成果與其他不認同有這樣的與意識無關的事實的論點非常不同。他認為我們所稱的真理是一種社會構造。
研究貢獻
希爾勒的早期工作基于他導師的研究,尤其是在顯性施為上的探討。顯性施為是在用詞以外所表達的意思,例如“阿珊抽煙”可以是斷言、問句或命令,具有不同的語言功能。希爾勒闡明了顯性施為遵守的規則或條件,包括“前提內容”“準備條件”和“認真條件”以及每個顯性施為的目的。他將這些規則一般化為意向性的一個特殊情況,并重新分類了言行為斷言、引言、諾言、感言和宣言。希爾勒的這些研究為理解語言的目的性和社會現實的構造提供了理論基礎。
社會構造
瑟爾最近將他對目的性的分析運用到社會構造上。他的興趣在于我們這個世界的一定方面是怎樣成為利用這些方面人共同的目的性的。比如一張五元錢的紙幣只是憑集體目的性才成為一張五元錢的紙幣的(缺乏這個集體目的性,比如在另一個社會——國家——中,這張紙幣僅是一張印有花紋的紙而已)。只有因為社會中所有的人都認為它值五元錢它才能夠完成它的貿易作用。這與政府是否支持它的價值無關(假如大家都不信任它的價值,那么即使政府強制,它依然不會獲得它的價值,這是為什么會出現黑市價的原因)。這樣的社會構造充斥著我們的生活。我們使用的語言、我們對我們私有財產的擁有以及我們與其他人之間的關系都根本地建立在這樣的目的性上。
瑟爾對社會構造的研究成果與其他不認同有這樣的與意識無關的事實的論點非常不同。瑟爾認為我們所稱的真理是一種社會構造。從這一點上瑟爾提供了現代哲學中稍有的一些關于真理的辯論。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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