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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文明辦”,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簡稱“中央文明委”)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成立過程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中央決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是黨中央指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議事機構,主要職責是:
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于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有關問題,總結推廣交流先進經驗。
工作制度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召開有關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協調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秘書組(負責文秘、會務工作)、調研組(負責信息、調研工作)、協調組(負責聯絡協調、經驗交流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黨的組織、人事財務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傳部負責。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