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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性精神病是由于劇烈或持續的精神緊張性刺激直接引起的一種精神心理科疾病。精神因素是導致本病發生的直接原因,一般需要足夠的刺激強度(如車禍、親人突然死亡、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持久而沉重的內心矛盾和情感體驗等);其他因素可有性格缺陷(敏感、多疑、懦弱)、重病后過度疲勞、遺傳、手術因素等。反應性精神病根據起病形式分為急,慢性兩類,急性以意識模糊為主;慢性以情感、思維或感知障礙為主。主要癥狀為反應性躁狂狀態(常在急劇的精神因素后突然哭笑異常、胡言亂語、撕衣毀物、甚至打人,嚴重時可有意識模糊、表情緊張、恐懼,并可出現幻覺、錯覺等)、反應性抑郁狀態(情緒低落,常觸景傷情,唉聲嘆氣,焦慮不安,自責自罪,對自己前途消極悲觀,甚至可有自殺行為,常有睡眠障礙,多為入睡困難,易為噩夢驚醒,自感疲乏無力)、反應性木僵(表情呆木,僵住不動,毫無情感反應,常緊接急性精神創傷后出現,一般歷時短暫,可恢復正?;蜣D入意識模糊狀態)、反應性妄想癥(產生與精神因素有關的猜疑,如感到有人在議論、跟蹤、監視、迫害等,有時可伴有心因性因素引起的疾病幻覺和錯覺,患者與環境接觸良好,對自己的猜疑癥狀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等。反應性精神病的主要治療方法是通過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環境治療、物理治療、支持治療等。反應性精神病患者常因持續或劇烈的精神刺激而發病,致使患者處于抑郁、妄想、躁狂等狀態,嚴重影響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嚴重者可出現自殺企圖。反應性精神病經過積極治療后,多數患者可改善癥狀,預后較好。
就診科室
病因
癥狀
檢查
診斷
一般狀況
主要癥候狀態
鑒別診斷
治療
心理治療
環境治療
藥物治療
物理療法
支持治療
危害
預后
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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