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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曾為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掛河北省海洋局牌子)。
機構改革
根據《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將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城市規劃管理職責,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的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其他相關部門的測繪學地理信息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保留省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省國土資源廳。
參考資料 >
一秒讀懂丨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今日頭條-長城網.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