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本部掌管國防用兵,統轄全國參謀將校,管轄陸軍大學等軍事學校,監督外國駐華武官,辦理軍事交通。
民國元年(1912),南京臨時政府始設,時稱參謀部,設總長、次長等官。北京政府成立后,也設立參謀本部,直屬大總統,設參謀總長,特任,由上將或中將擔任;次長為簡任官,中將或少將。
部內設七局,各有局長、高級副官、科長、科員等。十六年,并入軍事部,改為參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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