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財政局屬于市政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全市財政收支,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全市宏觀調控。根據《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武漢市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市財政局內設處室21個,局屬單位11家。
職責調整
(一)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改革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健全市和區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優化專項轉移支付結構。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改革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強對鄉鎮財政的指導和管理,強化村級財務和會計管理。
(三)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建立增加民生投入的長效機制。合理界定財政保障范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四)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制度體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分配關系,縮小區域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財稅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轉變財政支持經濟發展的方式,推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五)強化財政監督管理的職責。建立健全覆蓋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強化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完善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監督機制,促進監督與管理有機融合。加快推進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財政支出績效管理體系,健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制度。
(六)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二)擬訂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制度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市直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照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起草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地方性稅種的開征、稅目稅率調整及減免建議。開展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市政府采購監管辦法和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七)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市級政府債券的舉借、發行、使用、管理和監督償還,指導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統一管理政府外債,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性組織貸(贈)款項目有關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按規定負責全市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圍繞市委發展戰略,服務全市產業發展,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財政政策,管理產業發展資金(基金)。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政治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農村綜合改革相關政策措施。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財政預算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票據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處
法規稅政處
預算處
國庫處
政府債務管理處
經濟建設處
行政政法處
科學教育和文化處
社會保障處
產業發展處
農業處
農村處(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金融處(國際處)
會計處
監督處(預算績效管理處)
資產管理處
政府采購管理處
信息處
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干部處)
機關黨委
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指南》《武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武漢市財政局信息公開指南》,并將根據工作需要和情況變化適時更新調整。
一、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財政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財政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市財政局政務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漢口解放大道1499號查閱該目錄。?
1.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1)市財政局政務網:http://czj.wuhan.govcn/
(2)市財政局信息查詢系統(觸摸式電腦)
(3)新聞媒體
2.公開時限??
市財政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條例》規定向市財政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提出申請??
公開權利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財政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網上下載,也可以在市財政局辦公室領取。并根據《申請表》真實填寫下列內容:
(1)申請人姓名或單位(組織)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人對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制作機關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并進行檢索的特征描述。??
(3)申請人要求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5)3人以上(含3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時,應當推選1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選證明材料。?
(6)申請人需承諾對所獲取的政府信息不作任何惡意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應當一事一申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向市財政局現場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有委托申請的,應當提交相關委托手續)。??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欄應寫“武漢市財政局辦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如填寫為其他行政機關名稱的,以實際流轉至市財政局辦公室之日為申請提交日。?
(3)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獲取紙質《申請表》填寫并簽字,與身份證明文件一同掃描形成圖像文件,以附件形式發送至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專用郵箱,郵件主題應當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或推選代表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或推選證明材料,掃描形成圖像文件,以附件形式隨《申請表》附件一并發送至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專用郵箱。以郵件方式提交申請,以市財政局辦公室收到之日為申請提交日。?
(4)市財政局暫不受理以電話、傳真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方式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咨詢。??
3.申請處理??
(1)市財政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核,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相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市財政局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市財政局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市財政局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市財政局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提前告知申請人。??
(3)市財政局辦理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如需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機關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復期限。?
(4)市財政局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5)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
4.申請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及本指南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涉及相關征收、規劃、城建、環保、民政等事項信息,由各區政府及相關職能機關制作并依《條例》規定負責公開);?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5.不予公開范圍???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國家秘密的,不予公開;?
(2)所申請信息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不予公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予公開;??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訊、健康、婚姻、家庭、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的,不予公開;??
(5)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信息,公開前需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復期限,如征求意見期限內第三方未予回復或回復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本機關屬于牽頭制作機關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可以征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征求意見機關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6.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1)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根據有關規定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2)市財政局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需要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市財政局可以不予提供。
(3)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信訪、投訴、舉報、咨詢、黨務等信息,根據有關規定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4)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根據有關規定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5)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根據有關規定可以不予公開。?
7.濫用知情權處理?
(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規定,本機關停征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據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日,被湖北省財政廳評為“2019年度湖北省財政監督工作先進集體”。
參考資料 >
武漢市財政局簡介.武漢市財政局.2022-08-02
武漢市財政局主要職能.武漢市財政局.2022-08-02
政府信息公開.武漢市財政局.2022-08-02
信息公開指南.武漢市財政局.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