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明,男,1957年9月生,藁城區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法學碩士。
曾任湖北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人物履歷
1976.02-1978.09 湖北省棗陽市新市公社趙莊大隊插隊知青;
1978.09-1982.08 湖北財經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生;
1982.08-1983.12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處書記員;
1983.12-1988.11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辦公室干部、副科、正科;
1988.11-1994.01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1994.01-1997.01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1997.01-2012.02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規工作室副主任、主任;
1998.05-2012.02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法規工作室主任;
2012.02-2017.05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2020年11月27日辭去)。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3日下午,省政府法制辦召開全辦大會。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劉艷紅宣布省委決定:免去張紹明同志任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職務。
2020年1月11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預備會議選舉張紹明為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接受張紹明同志辭去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違規處罰
2013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與省政府法制辦在武漢武漢東湖風景區賓館召開立法工作溝通協調會。會后,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在東湖賓館組織宴請,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騰鑫曜、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紹明等46人參加,宴請花費公款17659元。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騰鑫曜同志和張紹明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
參考資料 >
關于接受張紹明等同志辭職請求的決定-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荊楚網-湖北日報網.2020-11-28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張紹明.湖北省人民政府.2014-12-29
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荊楚網-湖北日報網.湖北日報網.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