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性質為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
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
機構設置
內設14個部門及7個派出法庭,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勞動爭議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破產審判庭)、民事審判四庭、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東升人民法庭、復興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溫泉人民法庭、中關村人民法庭。
所獲榮譽
被授予“全國司法公開示范法院”、“全國模范法院”、“全國優秀法院”、“北京市先進法院”、“北京市模范法院”等多項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 >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23年財政預算信息.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07-16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與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簽署共建教學實踐基地協議.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2023-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