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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國威,于1978年10月加入香港特區政務職系,并于2005年4月晉升至首長級甲級政務官。2012年6月被任命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曾在多個決策局及部門服務,包括社會福利署、前民政署、前社會事務科、前政務總署、前市政總署、前地政工務科、前新機場工程統籌署、前布政司辦公室、公務員事務局及前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人物履歷
2000年1月至2001年4月出任環境食物局副局長。
2001年5月至2003年10月出任運輸局副局長(后改稱環境運輸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副秘書長)。
2003年11月至2007年3月出任社會福利署署長。
2007年4月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勞工處處長。
2007年6月,任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
2012年6月,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人物榮譽
2016年7月,獲頒金紫荊星章。
任免信息
2012年6月28日,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提名,國務院任命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主要官員。任命鄧國威為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015年7月21日,國務院免去鄧國威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職務。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