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憲時(?-1628),字法侯,號存古,明代政治人物,福建松溪縣人。他在萬歷、天啟兩朝擔任過多個重要職務,包括刑部湖廣司主事、廣司員外郎、陜西司朗中、江西布政使司參議提督學政、河南按察使、寧夏巡撫等。真憲時以廉潔公正著稱,他的著作包括《爰書》和《百將傳》。
人物生平
真憲時于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成為舉人,三年后即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考取進士。他的職業生涯始于刑部湖廣司主事,隨后升任廣東司員外郎,并代理陜西司郎中。在陜西司任職期間,他曾因拒絕受賄而依法處理了一個宦官侄子的案件。后來,真憲時被任命為江西省按察司參議,并因其在司法領域的貢獻而被譽為“真宗師父”。
政治生涯
真憲時在浙江省擔任恤刑官期間,對量刑標準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撰寫了《爰書》一書,該書在北京被視為恤刑的重要法律文獻。他還被提升為江西布政司參議提督學政,并在杭州等地實施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措施。在江西糧道任職期間,他成功地解決了糧食管理的問題。在山東按司分巡霸州時,面對邊境危機,他采取了積極的防御措施并請求減輕人民的負擔,從而穩定了局勢。萬歷四十七年,他在官員考核中排名第三,受到了皇帝的嘉獎。然而,由于彈劾魏忠賢,他在天啟年間被罷官。
去世
崇禎二年,盡管朝廷再次任命他為寧夏巡撫,但由于他已經于前一年去世,這一任命未能實現。
個人生活
真憲時的家族背景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的著名理學家真德秀,他是真德秀的第十五代子孫。其祖先在九代之前遷移至松溪縣祖墩鄉坑口村定居。
著作
真憲時不僅在政治上有所作為,還是一位學者。他對心學哲學有著深刻的見解,并且在業余時間致力于學術研究。他重新整理并注釋了《文忠公全集》,并在文學領域留下了《爰書》和《百將傳》這兩部作品。
參考資料 >
真憲時與松溪歷史文化.搜狐網.2024-11-06
真憲時.真憲時.2024-11-06
真憲時.真憲時.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