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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區行政公署(簡稱那曲地區行署、那曲行署)曾是那曲地區的行政管理機構。2017年,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那曲地區設立地級那曲市的批復》(國函【2017】109號),撤銷那曲地區和色尼區,設立地級那曲市。
機構設置
那曲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
那曲地區監察局
那曲地區人事局
那曲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那曲地區統計局
那曲地區國資委
那曲地區安監局
那曲地區財政局
那曲地區審計局
那曲地區農牧局(鄉企局)
那曲地區林業局
那曲地區水利局
那曲地區建設局
那曲地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
那曲地區交通局
那曲地區文廣局
那曲地區科技局
那曲地區教體局
那曲地區衛生局
那曲地區民政局
那曲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那曲地區商務局
那曲地區民宗局
那曲地區旅游局
那曲地區行政公署外辦
那曲地區公安處
那曲地區司法處
那曲地區行政公署扶貧(農發)辦
那曲地區行政公署編譯室
那曲地區地震局
參考資料 >
國務院批了!那曲撤地設市,那曲縣撤縣設色尼區.今日頭條-中國西藏新聞網.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