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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鄉】1956年二鄉合并時,為寄寓新中國光明燦爛的前景,故定名新明鄉。
正文
民國三十七年為豐樂鄉和仁德鄉轄地。1950年撤大鄉為小鄉時建立東郭鄉、東外鄉,隸屬臨城區。1956年東郭鄉和東外鄉合并建立新明鄉,隸屬不變;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新明管理區,隸屬城區人民公社;1961年改為新明人民公社,將明溪公社的上宕頭、下宕頭、里沙灘劃入新明公社,隸屬臨城區;1983年改人民公社體制為鄉建制時為新明鄉,隸屬不變。1992年撤區擴鎮并鄉時并入城關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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