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商個人是指具有商事權利能力和商事行為能力,獨立從事商行為,依法履行商法上的權利和承擔商法上的義務的自然人。
特點
1. 個人直接擁有生產資料。無論是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獨資企業,其用于生產經營的投資均屬其個人所有或家庭所有。擁有生產資料的個人或家長通常被稱為“業主”。
2. 業主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商行為。
3. 須經核準登記。按我國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均須登記。未履行登記手續的個人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履行登記手續的,其經營活動應限制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內。經登記取得商人資格的,要接受工商、稅務、環保衛生等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4. 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如果形成負債,應以個人或家庭投入經營的資產承擔還債義務,如果投入經營的資產不能清償債務,則應以個人或家庭的財產來清償。
參考資料 >
商個人 .微信公眾平臺.2024-11-04
商個人 .商個人 .2024-11-04
商個人 .商個人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