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五國條約是指1858年(日本安政五年),由井伊直弼主持簽訂,日本被迫先后與美荷俄英法五國簽訂的五個不平等條約。這些條約規定了日本增加開港開埠、允許自由貿易、劃定外國人居留地、確立領事裁判權以及接受協定關稅等內容。安政條約的簽訂加劇了日本的尊王攘夷運動。明治政府長期嘗試修訂條約,直至1911年(明治44年),才成功重新與相關國家締結對等條約。
歷史背景
1853年,美國人馬休·佩里率領艦隊來到日本,要求日本開國。盡管日本人最初持保守態度,但在佩里的威脅下,日本于1854年3月31日與美國簽訂了《日美親善條約》,這是日本近代史上第一個國際條約。隨后,英國、俄羅斯、荷蘭相繼與日本簽訂類似條約,標志著日本結束了“閉關鎖國”的狀態。然而,《日美親善條約》并未包含自由貿易條款,美國對此不滿,于是派遣新任公使湯森德·哈里斯軟硬兼施,迫使日本在1857年6月17日簽訂了《日美條約》,獲得了領事裁判權等特權。哈里·B·哈里斯繼續施壓,最終在1858年7月29日與日本簽訂了《日美友好通商條約》。根據片面最惠國待遇原則,荷蘭、俄國、英國、法國也相繼與日本簽訂了類似的條約。
條約簽署
1858年1月25日,日本全權代表井上清直和巖瀨忠震在美國代表哈里斯的住所——蕃書調所,開始了條約談判。盡管期間發生了攘夷派企圖暗殺哈里斯的事件,但經過14次談判,雙方于2月25日達成了一致。條約內容包括互派公使、領事,開放港口,允許自由貿易,制定協議關稅,禁止罌粟貿易,規定貨幣兌換比例,制定外國人游覽規章,以及承認領事裁判權等。由于幕府內部的猶豫和攘夷派的反對,條約簽署一度推遲。1858年7月,美國軍艦進入下田,消息傳出英法聯軍已迫使清朝簽訂《天津條約》,幕府受到震動。哈里·B·哈里斯借此壓力,促使日本在已議定的條約上簽字。7月29日,日美兩國全權代表正式簽署了《日本國美利堅合眾國修好通商條約》。1860年5月18日,日本使團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會見美國總統并批準交換了該條約。
其他條約
除了《日美友好通商條約》,日本還在1858年分別與荷蘭、俄羅斯、英國、法國簽訂了《日本荷蘭修好通商航海條約》《日本國魯西亞國修好通商條約》《日本國大不列顛國修好通商條約》《日本國法蘭西國修好通商條約》。這些條約均在1859年至1860年間獲得批準交換。
影響
安政五國條約的簽署將日本置于半殖民地地位。條約賦予西方列強在日本的殖民掠奪合法性,日本被迫承認西方國家在日本享有的領事裁判權,接受協定關稅制度,給予最惠國待遇,并允許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居留地。這些條約沒有設定終止日期,日本若想修改條約,必須提前一年通知締約國并得到其同意。明治政府進行了多次改約談判,但這些不平等條約仍然約束日本長達四十年之久。
安政大獄
由于在《日美友好通商條約》的簽署和將軍繼嗣問題的解決,一橋派、尊攘派掀起的反對運動日益激化。大老井伊直弼采取了一系列鎮壓措施,包括對水戶藩的嚴厲處置。1859年,水戶藩的秘密文件被查獲,引發了一系列逮捕和審判。包括吉田松陰在內的多名志士被判處死刑。這一系列政治迫害被稱為安政大獄,引起了廣泛的社會不滿,并最終導致了1860年的櫻田門事變。安政大獄不僅打擊了許多日本外交官和人才,也削弱了幕府的政治道德和人才儲備,加速了幕府的衰亡。
參考資料 >
安政五國條約.明治歷史網.2024-10-23
背景.趣歷史網.2024-10-23
影響.趣歷史網.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