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聰賢,清朝進士,字愛濤,于嘉慶十年(1805年)考中,后被選為庶吉士。1831年去世。
后授甘泉知縣,調長安知縣,升直隸州同知。愛新覺羅·旻寧初,再出權長安,補潼關廳,攝同州府事。在長安創義學20余所,教村民識字,親自考課。修《長安志》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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