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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普欽(1801-1887年),原名樸溪,字百溪、忍庵,張姓,漢軍鑲紅旗,生于沈陽市(今沈陽)。21歲時考中秀才,1827年投筆從戎,開始戎馬生涯。1859年,特普欽在危難時刻受命署理黑龍江將軍轄區(1862年實授)。
基本簡介
特普欽(1801——1887年)原名樸溪,字百溪、忍庵,張姓,漢軍鑲紅旗,生于盛京(今沈陽)。
特普欽21歲考中諸生(秀才)。以后他連年參加鄉試,均未中舉。于是于愛新覺羅·旻寧七年(1827年)投筆從戎,開始了戎馬生涯。
咸豐八年、十年,沙俄逼迫清朝先后簽訂了不平等的《璦琿條約》和《北京條約》,強占了中國黑龍江省以北、烏蘇里江以東10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后,仍繼續窺伺中國領土,黑龍江地方危機四伏,但卻因為缺乏糧餉而防務不強。特普欽受命于危難之時,于咸豐九年八月署理黑龍江將軍轄區(同治元年實授)。為防止沙俄再次入侵,他采取了兩項重大措施,一是足兵練兵。他把庫瑪爾五路鄂倫春族人收編為江右團練,沿江添置臺卡,巡守了望,警惕敵情;又從布特哈、墨爾根挑選兵丁500余人,勤加訓練;從齊齊哈爾市、呼蘭區等四城優選500旗丁,遷往黑龍江省城(即暉),以互相策應。二是為了解決官兵糧餉,他針對清朝政府封禁東北的政策,提出馳禁招民墾荒的主張,于咸豐十年七月二十一日(1860年9月6日)上疏朝廷,奏請開放呼蘭蒙古爾山(今木蘭縣境內)地區,招民墾荒,并得到清廷允準,從而改變了清廷百余年來在黑龍江的封禁政策,“大有造于江省”。移民實邊,改善了黑龍江的財政狀況,同時對于抵制沙俄對黑龍江的蠶食,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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