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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容(?—1629),字仁常,龍坪人。明朝政治人物,1610年進士。歷任長洲知縣、大名府教授、國子監助教、吏部郎中、薊州參議,江西省副使、陜西省副使右參政等。因不拜生祠,不容于閹黨,被錦衣衛逮捕,入鎮撫司詔獄。崇禎登位(1627年),平反出獄。1629年起任陜西副使,守備臨洮縣鞏昌,駐蘭州市,晉升為右參政,駐甘州區(張掖市縣)。
人物經歷
胡士容初任長洲知縣,懲治惡霸,修筑婁江石塘。調任嘉定知縣,見當地民眾苦于糧食轉運,報請臺使,改用銀兩折色,節省大量運輸費用。此后,歷任大名府教授、國子監助教戶部郎中大司徒,出任州參政。其時朝廷宦官專權。魏忠賢黨羽、左都御史崔呈秀向胡薦其妻弟肖惟中和宋為守備,薦親信鄭沖宇等為中軍,胡不從。崔所薦之人貪贓枉法,躲避于崔宅。胡設計逮捕,置之以法。
乃為魏黨所恨,遷為江西省副使。赴任時,途經通州區,其隨從在館驛中與魏忠賢的使者隨從因爭馬而發生毆斗。魏使誣陷胡士容多乘驛馬、侵盜倉儲。崔借端生事,立為要案。魏忠賢矯旨逮捕胡士容,令爪牙北鎮撫司許顯純對他嚴刑拷打,定罪論死,并追“贓銀”七千兩。薊州民眾為胡士容“退贓”,因魏忠賢懼郡縣變起,推遲對胡士容的行刑期。崇禎即位后,崔呈秀、許顯純等相繼被誅。胡士容冤案得昭雪。
胡出獄后,于1629年起任陜西省副使,守備臨洮縣鞏昌,駐蘭州市,晉升為右參政,駐甘州區(張掖市縣)。任內曾因受事逾期降三級,后因戍邊有功,復級。不久去世。1640年追贈太仆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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