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京,荊南人,為湖陽、赤水二縣令。
個人簡介
樂京,南平人。為布衣時,鄉里稱其行義,事母至孝。妻張姓家絕,挾女弟自隨,京未嘗見其面。妻死,京寢食于外,為嫁之。
嘉祐初,詔訪遺逸,以薦聞,得校書郎,為湖陽、赤水二縣令。趙頊求言,京上疏以畏天保民為請。知長葛縣。助役法行,京曰:“提舉常平官言不便。”使之條析,又不報,且不肯治縣事,自列丐去。提舉官劾之,詔奪著作佐郎。經十年,乃復官,監黃州酒稅,以承議郎致仕。元祐初,召赴闕,不至,終于家。
參考資料 >
宋史 卷三百三十一 列傳第九十 樂京傳.www.sne.snnu.edu.cn.201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