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桂,生卒年月不詳,清代沈陽市人。順治十年(1653)以舉人任紫陽縣(今屬陜西安康)知縣。
值農(nóng)民戰(zhàn)爭初平,百廢待舉。如桂履任之始,即招撫流移,勸民墾荒,恢復縣治,修廟學、城堡、衙舍,建察院、倉房。操守廉潔,遇事嚴明果斷,吏畏民服,整頓殘邑,厥功甚偉。順天府推官,歷升浙江提學道事。
事跡見之于康熙《紫陽縣志》
參考資料 >
網(wǎng)站地圖 | | 京ICP備20220003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