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艷鵬,長治市人,刑法學環境刑法博士,重慶大學法學院環境刑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委員,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教學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理事等。
個人簡介
焦艷鵬,男,1979年6月出生,漢族,重慶市“百人計劃”特聘專家,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之“雙千計劃”,第二批國家環境保護專業技術青年拔尖人才。
主要從事生態環境的刑法治理研究工作。主持參與了基于統計分析的中國環境保護刑事司法效能及其優化、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建設研究等多個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出版了《刑法生態法益論》《刑法分論》2部著作,發表《實體法與程序法雙重約束下的污染環境罪》等多篇論文,榮獲環境保護部、中國法學會一等獎1項等。
科研成果
焦艷鵬作為課題負責人主持國家社科基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法學會、國家環保部、國家民政部等項目。出版學術專著《刑法生態法益論》。在國外、境外及內地著名刊物《法制與社會發展》《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學》《政治與法律》等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轉載。曾赴加拿大、美國、法國、韓國、中國香港、中國臺灣等地進行合作研究與訪問交流。
博士論文獲“首屆全國刑法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專著《刑法生態法益論》獲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環境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論文獲“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青年學術成果獎”、國家環保部、中國法學會“生態環境法治保障”主題征文比賽一等獎、中華環保聯合會“生態文明建設的司法保障”征文活動一等獎、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2016年優秀年會論文獎等榮譽或獎勵。決策咨詢報告獲中央領導同志批示。
擔任職務
焦艷鵬現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暨教學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同時兼任上述研究會的學術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常務委員等。曾入選中央政法委、國家教育部“雙千計劃”,掛職擔任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擔任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后期資助項目等項目的通訊評審專家,擔任教育部霍英東獎等獎項的評委、擔任多所高校高級職稱通訊評審專家及多家專業刊物的審稿專家。擔任《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年度報告》(刑事卷)的主撰稿人。
獲得榮譽
焦艷鵬教授從事環境法學、刑法學特別是環境刑法學的研究近十年,是中國環境刑法學研究的前沿學者。通過精細化的研究,他在環境刑法的生態化、生態法益理論、法益理論的司法化等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鑒于焦艷鵬教授的突出貢獻,2016年他被環境保護部授予“國家環境保護專業技術青年拔尖人才”稱號,并被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等多家單位推薦參加第八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活動。
已指導博士生6名,碩士生9名。近年來累計完成指導碩士研究生19名,其中1名獲省級優秀碩士論文。指導本科生獲得國家級大學生創新能力培養計劃項目等創新項目多項。參與完成校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一項。
其它信息
焦艷鵬已完成國家教育部科研項目1項。正在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法學會、國家民政部、江蘇省社科聯等各類課題5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招標項目等各類科研項目多項。承擔蘇州市旅游局等政府委托立法項目。在包括國際四大檢索在內的境外、國外及國內刊物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30多篇。出版學術專著1部。擔任海內外多家學術刊物的通訊評審專家。被澳門現代金融研究中心聘為兼職教授。博士論文《刑法生態法益基礎理論研究》獲“首屆全國刑法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參考資料 >
焦艷鵬 教授 博導.重慶大學法學院.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