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場優勢也稱作主場效應,主場優勢效應指運動隊在本土場地比賽時勝率顯著高于客場。
1972年,Koppet首先提出主場優勢這一概念,1977年,Schwartz和Barsky最先開始研究主場優勢。此后多位專家學者對此進行研究,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國心理學專家Courneya和英國體育教師Carron。
研究結果表明,造成主場優勢的因素有觀眾因素、熟悉因素、旅途因素、裁判因素以及心理因素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觀眾因素和場地熟悉因素。了解主場優勢,教練團隊就能根據相關因素對運動員進行針對訓練,增加主場比賽時的優勢,減少運動員客場作戰時的負面影響。
術語詳解
主場優勢指的是在體育比賽或其他競技活動中,主場隊伍或選手由于處在自己熟悉的主場而具有的一種相對于對手更有利的條件。主場優勢可能包括主場球迷的支持、熟悉并適應比賽場地的能力和主場隊伍對氣候和環境的熟悉程度等,主場優勢被廣泛認為存在于多項體育項目中。
產生背景
公平競爭一直是體育競賽的主旋律,其核心內容就是要保證競賽的參與者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競爭,一切外界的干擾,無論積極與否都不應成為左右比賽結果的第三方因素。然而,隨著體育影響力的擴大以及賽事的頻繁舉辦,人們發現比賽地與比賽結果之間似乎存在著某種潛在的關系,尤其是在主客場制的體育競賽中,身處主場作戰的運動員或團隊獲勝的概率超過了一半,即便歷史上曾經采取了一些措施使交戰的各參賽方處于相同的條件下(如對賽制賽程的修改),但主隊仍可以在自己的場地獲取超過半數以上的比賽勝利,為了探求這一現象背后的成因,越來越多的學者展開了調查和研究。
發展歷史
1972年,Koppet首先提出主場優勢這一概念。1977年,Schwartz和Barsky開始研究造成主場優勢的各種因素,他們通過定量分析系統地證明了主場優勢的存在,但當時很少有人提及主場優勢的概念。1992美國心理學專家Courneya和英國體育教師Carron將主場優勢定義為“在主場與客場比賽次數相同的情況下,比較主場和客場比賽的賽程,一致發現,主隊在競賽中獲勝的比例(Home Waming Percentage,簡稱HWP)超過50%?!边@一定義的提出引發了眾多研究者對主客場賽制主場優勢的探討,也被許多學者引用。
2003年,Neave和Wolfson對足球項目的主場優勢進行研究,足球運動員在主場比賽前的睪丸激素要高于客場比賽前。2005年,AlbertV.佳能等人一方面對Courncya和Canon的理論框架進行了可行性的驗證,同時又對該框架作了進一步的完善和修正。
影響因素
觀眾因素
在現場觀看比賽的觀眾大多都是主場作戰球隊的擁護者,他們營造出了一種能有利于主隊發揮技戰術水平的氣氛,而這種氣氛往往給對方運動員造成精神上的壓力,從而影響客隊運動員技能的正常發揮。其次,對客隊的精彩表演觀眾保持沉默并對其失誤喝倒彩,使客隊運動員完成技術時畏手畏腳,戰術不能正常運用。其結果是主隊的士氣和戰斗情緒越來越旺盛,而客隊顯得被動,支持性觀眾是主場優勢形成的最主要環境因素。
熟悉因素
心理學觀點認為,場地的形狀、大小、顏色、方位、背景等對運動競賽能力的發揮構成潛在影響,對參照物的熟悉有利于主隊運動員的技術發揮。對于客隊而言,陌生的環境往往會對運動員產生壓力導致他們發揮失常。以籃球館為例,場地濕度、光澤度、燈光亮度、地板顏色、籃板與籃圈彈性、看臺遠近等賽場環境視為影響運動成績的重要因素,對運動員技戰術水平的發揮構成潛在影響。
旅途因素
主場隊伍守候在比賽所在地,不需要長途奔波勞頓,這節省了主隊隊員不少的體力,也保證了針對性技戰術準備的時間。與此相反,客隊則需要長途奔波,一旦遇到惡劣天氣從而引發諸如交通、滯留等一系列問題時,運動員得不到應有的休息和針對性的技戰術訓練。對于陌生的環境、場地,都來不及進行充足的適應,也就會直接影響到他們在比賽中的發揮。
裁判因素
裁判員是比賽場上的法官,其執法情況如何與比賽結果是密切相關的。由于裁判員處在政治、經濟、人情等環境中,再加之來自主場觀眾及比賽場外其它因素的壓力,因此在判罰過程巾會有意或無意、自覺或不自覺的潛意識的偏袒主隊傾向。如果賽中裁判員出現主觀地裁定。尤其是在關鍵球的判罰處理上偏向主隊,則會造成對客隊的心理壓力,并影響運動員的比賽情緒,甚至有可能直接影響或完全改變整個比賽結果。
心理因素
主隊球員在觀眾的吶喊助威聲中。往往會有強烈的表現欲望,這使得球員在比賽中更加興奮。心理學家瓦卡對運動員比賽行為研究認為:主隊和客隊在行為方面表現出的顯著區別在于攻擊行為。他提出了兩隊的攻擊行為更多的是風格上的不同。而不是水平上不同的假設后,對大學籃球隊進行了研究。他先確定了一些他認為能反映攻擊行為的指標:犯規、搶斷球、搶籃板球和蓋帽。并把這些指標進—步再分為工具性攻擊行為和反應性攻擊行為兩種。研究證明,主隊更多地采用積極性攻擊行為,而客隊更多地采用消極性攻擊性行為,即運動員在主場比賽的心理狀態更加積極。
價值影響
主場比賽的有利因素首先在于觀眾支持,觀眾的行為方式對運動員、教練員及裁判員的臨場心理狀態及行為方式影響較大,因此,應該引導主場觀眾文明、正確的觀賽,充分利用和發揮觀眾支持的有利一面,通過有組織的、文明、熱烈的吶喊助威,對主場運動員和教練員臨場比賽的心理狀態及行為方式施加積極的影響,同時,影響裁判員向有利于主場方獲勝的方向進行判罰。
很多大型國際綜合性比賽時由于很多場館是新建場館,對于大多數主場運動員而言也同樣是新的。因此,為了提高主場優勢效應,主場運動員可以利用地理之便,提前進入比賽場地進行適應性訓練和比賽。同時,在選拔和組建運動隊時,應對參賽的運動員進行分類,區分哪些運動員在主場比賽有較高的勝率,哪些在客場比賽有較高的勝率,進而進行有針對性的選拔與訓練準備。
教練員在日常訓練中,也要有針對性地訓練隊員應對復雜環境的適應力,注重對運動員主觀自控能力的訓練和培養,從而降低客場比賽引起的賽前狀態焦慮水平,提高運動員對外界環境的抗干擾和機體生理、心理的應激水平。
經典案例
1982年女排世界錦標賽中,正處于巔峰狀態的美國女排沒能頂住觀眾的干擾而大失水準,敗給了東道主秘魯隊,失去了問鼎世界冠軍的機會。
1998年,法國第一次贏得國際足聯世界杯冠軍,而在此之前法國從未進過世界杯的決賽,法國還在1984年2020年歐洲足球錦標賽上奪冠,這兩次均在法國本土上。這一現象引起了學者們開始關注單項賽事或綜合賽事這些非主客場賽制的主場優勢研究。
2005年杭州第19屆亞運會男子手球半決賽中,五連冠的韓國隊由于裁判的不公正而大比分敗在東道主卡塔爾隊手下,未能進入決賽,爆出手球比賽開始以來的最大冷門。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