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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院是天主教培養神職人員的教育機構,是基督教最初的社會教育場所。
介紹
修道院是以修道院或教堂組成,由修道院院長管理的建筑群,以供教會組織自給自足的需要。
修道院分為備修院、小修院、大修院三個層級。備修院即修院預科,主要學習高中文化課,同時學習拉丁文。小修院主科為拉丁文及其他古典文學,一般為期3年。《天主教法典》規定,大修院“至少該滿六年,即專讀哲學的時間應滿二年,神學應滿四年”。“在修院內研讀哲學及神學的課程,可按司鐸培育計劃依次或同時進行”,主要課程有圣經、信理神學、倫理神學、禮儀、哲學、教會法、教會歷史,以及其他具專門教學法的課程。
參考資料 >
老黃帶你逛前南聯盟地區.微信公眾平臺.2024-11-19